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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职责 新起点 新征程沈铁检察分院开启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

      2024-04-18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司法厅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启动会议,拉开了我省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帷幕。根据省院工作部署,沈铁检察分院承担对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的具体工作,这是新时代赋予我院的新职责、新使命,是我院转型重塑、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

    启动会后,我院第一时间成立了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与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对接,并起草了工作实施细则。1月5日下午,在省院第七检察部带领下,分院孙路遥副检察长一行来到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领导同志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王玉科介绍了戒毒所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情况。省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夏晓鹏在介绍我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整体情况后指出,强制隔离戒毒是涉及公民人身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对强制隔离戒毒实行检察监督,有利于完善我国检察监督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戒毒工作执法公信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戒毒场所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行政检察的一项重要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孙路遥副检察长从工作落实层面对检察官办公室三位同志提出了“四勤一守”的工作要求。一是勤学习,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戒毒所同志们学,在监督中学习,在学习中监督,真正以过硬本领履行好职责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二是勤沟通,在工作中要与戒毒所的同志多交流、多了解情况、多听取意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是勤汇报,检察官办公室在省院的带领下开展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省院请示汇报,不能擅做主张,影响大局。四是勤思考,要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勤于思考,守正创新,用行动走出一条新路来。五是守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经历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更要确保作风过硬、纪律严明。

    会上,双方还共同商议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驻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实施细则(试行)》,以建章立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该细则共二十二条,通过进一步明确监督原则、监督事项、监督措施和工作机制等,切实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细则规定建立联席会议、专人联络、信息共享、沟通协商、违法预警、廉洁执法等六大机制,促进形成执法合力。座谈会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检察官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及探访室,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今后,沈铁检察分院将在省院的指导下,承担好这一新的职责和使命,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推进戒毒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为进一步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