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李大爷的儿子在出门办事的路上横遭不幸,从疾驰的火车上坠亡。警方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以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判决沈阳铁路局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铁路局即履行了赔偿义务。然而李大爷认为,铁路局可不仅仅是合同责任的问题,事情发生时还有其他人侵害人身权的情节,铁路局还应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于是又另外提起了侵权之诉。经过三级法院审理,一致认为,该案是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基于同一损害事实,权利人只能实施一次法律救济途径实现权利保护。李大爷的诉讼请求在前一次诉讼中已经得到法律保护,因此在本次侵权之诉中,法院判决驳回李大爷的诉讼请求。
李大爷想不通,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沈铁分院办案人经过调阅法院全部诉讼卷宗、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发现法院的判决结果符合民事法律规范,不存在应予监督的情形。经过与李大爷多次沟通、释法说理,检察官发现,只要一说责任竞合啊、一事不再理啊这些法律术语,李大爷就直摇头:“我是法盲,我不懂你们说的那些个法律规定,我就是想不通,明明是有人威胁他,怎么就不是侵权了?在火车上发生的事儿铁路局就得管!”
李大爷的话让检察官陷入沉思。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司法人员自己觉得公平就是公平了,重点是人民群众的感受。怎么能让李大爷理解这其中的法律关系?检察官想到了公开听证这个好方法。
这是沈铁检察机关第一次就民事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分院严格按照最高检新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规定的听证程序进行了精心准备。为了保证听证质量,特别邀请了民商法理论界、实务界的专业人士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代表担任听证员,包括:辽宁大学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姚旭,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李鹏远,沈阳大学商学院教授张振家。李大爷对听证员的人选表示很满意。
8月18日,沈铁分院在本院听证室召开公开听证会,分院副检察长孙路遥作为本案承办检察官主持了会议。在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详细询问了有关情况,经过闭门评议,一致认为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在发表意见时,听证员们从专业角度对李大爷进行了说理和引导,有力的支持了司法机关的意见,同时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察官在最后总结时,为了让李大爷听得懂,选择了一种特殊的方式:用一张白纸作演示,一面代表侵权责任,一面代表违约责任,整个事件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看,但最终结果只有一个,这就叫“责任竞合”;而这个结果只能在司法程序中救济一次,不能从这面赔偿一次再从那面赔偿一次,这就叫“一事不再理”。听到最后,李大爷终于点了头,明白了法律规定的道理,知道了自己并没有受到不公正待遇,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当即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会后,检察官又详细询问了李大爷的家庭情况,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把党的温暖传递到位。李大爷连连道谢,不住地感慨“国家是真为老百姓着想啊!”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沈铁分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