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6月8日,根据上级党委文件精神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活动要求,沈铁分院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来到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道铁军社区开展检察业务宣传活动。
活动中,支部党员与社区书记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相互介绍了工作情况。支部党员在现场对“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有关工作要求进行认真讲解和演示,发放了宣传单、宣传画册,展示了宣传板,使社区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对此项工作产生了浓厚兴趣和积极反响。对于群众现场提出的问题,支部党员用专业而又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耐心细致解答,积极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巩固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实现案结事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支部全体党员对人民群众的呼声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认识,认真、细致、高效地处理好群众的每一个诉求,真心、耐心、及时地回应群众呼声,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成为常态,努力使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更加满意。
【文:林刚】 【图:毕磊 张军】
【编辑:张军】【审核:刘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