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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铁检察•扫黑除恶进行时】扫黑除恶,你该知道哪些知识!

      2024-04-18

    1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总之,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

    4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5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6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7举报方式是什么?

     

    全国举报电话:010-12389

     

    8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个方面?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9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0什么是“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1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有哪些?

     

    做好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确保办案时效;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协作配合;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加大对侦查、审判工作的监督,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相关工作的督导。